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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 04 |
【為推動性別友善交友環境,建請民政局擴增多元性別聯誼活動場次】
高雄市民政局於去年底首次辦理「多元性別單身聯誼」,今年則僅規劃兩場,場次與規模皆明顯少於北部城市。
為推動多元性別聯誼並回應社會多元價值,展現高雄作為包容友善城市的進步形象,建請民政局提高年度多元性別聯誼場次,並與性別平權團體及心理師合作,推動以尊重與安全為核心的交友活動,設置性別友善諮詢與輔導資源,營造開放、多元且安心的交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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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21 |
【建請殯葬處以多元性別尊重為原則,推出性別友善的殯葬方案,建立具包容性的喪儀規劃選項】
性別平權已逐步成為當代普世價值,然而我國喪葬儀式多仍受父權傳統與宗法制約,欠缺對性別多樣性族群的理解與包容。例如:
傳統儀節以男性主導儀式流程與血緣繼承,造成同性伴侶、性別少數者於喪禮安排中權益被忽略;
現行大體辨識手環以性別二元制為準則,無法反映往生者真實性別認同;
儀式中「金童玉女」組合強化異性戀預設,難以涵蓋多元家庭樣貌。
其他縣市如台北市政府殯葬處從2024年開始已納入多元性別意識考量,允許依照往生者的生前意志,選擇任何顏色的大體手環,這值得高雄借鏡。
為使多元性別意識透過文化及習俗逐步累積傳承,並尊重多元性別者的殯葬需求,建請殯葬處邀集性別議題專家與民俗信仰領域專家,以多元性別尊重為原則,推出性別友善的殯葬方案:
修訂作業指引,允許往生者可依性別認同選擇大體手環顏色與紀念物品。
增設多元儀式選項,允許同性伴侶、同志家庭成員依法協助處理喪事。
與性別議題、民俗信仰專家共同開發友善模組,如可選用非性別定型的靈堂角色。
辦理殯葬業者教育訓練,提升第一線人員之性別敏感度。
設置性別友善服務窗口與通報制度,確保在場者可即時反映不尊重言行,並獲得回應。 |
友善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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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21 |
【建請性別平等辦公室主責,並邀集工務局盤點現行允許男性使用的性別友善育兒空間】
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目前具規模之公共場館皆需配備友善育兒設施,如共同使用之親子廁所盥洗室,並附設兒童安全座椅、尿布臺等相關設備。
惟多數仍設於女性空間中,使男性主要照顧者或同志家庭中的父職角色無法使用,需將孩子放置在洗手檯或馬桶蓋上進行嬰兒哺育。
高雄市若要實現性別平等與家庭友善城市目標,應盤點並改善目前育兒空間設計的性別落差,促進所有性別的照顧者平等使用空間資源。建議具體作法如下:
1. 由性平辦公室主責協調工務局、衛生局、教育局等公共設施主管機關,盤點本市各公有場館、圖書館、社福設施、親子館及市場空間中的育兒友善設施現況。
2. 整合性別友善空間資訊,建置線上互動地圖,明確標示「不分性別可使用」設施。
3. 鼓勵未設有中性親子空間之單位參考《公共育嬰室設置指引》規範進行空間改善,提升可及性與使用率。 |
友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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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21 |
【建請市府性別平等辦公室結合民政局及社會局,並邀請專業性別友善團體,共同製作同志家長手冊】
隨著我國2023年已實施同性婚姻登記及收養制度,同志家庭逐漸成為現代家庭組成的重要樣態之一。
然而現行中央發行之家庭資源之簡介手冊,仍多以異性戀家庭為設計主體,未能納入同志家庭在生育、育兒、法律與社會支持上所面臨的獨特挑戰。
為協助本市同志家庭瞭解成為家長所面臨的各階段挑戰與本府育兒相關資源,建請市府性別平等辦公室結合民政局及社會局,並邀請具備性別友善專業的團體共同製作「同志家長手冊」。內容應涵蓋:
1. 同志家庭多元樣貌介紹,促進大眾對性別與家庭形式的理解與尊重。2. 同志伴侶的生養規劃、法定程序與照顧角色調適。
3. 育兒過程中常見心理支持需求、醫療與教育系統的因應指引。4. 高雄市可提供同志家庭的社會資源與實體/線上服務管道。
建議本手冊應以數位發行為主,輔以實體印製,並透過戶政系統、醫療院所及社福機構等對外窗口推廣發送,強化實務觸及率。 |
友善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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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21 |
【建請檢討模範父母選拔活動,納入性別平等與多元家庭價值】
高雄市母親節所辦理之「美力媽媽」徵選活動已逐步轉型為重視多元母職故事之非競賽型表揚,強調多元樣貌與社會價值。然而,父親節之「模範父親選拔」仍多聚焦於傳統「事業有成、家庭和諧」之單一標準,忽略實際生活中多元家庭樣貌與新興父職角色的展現。
此外,選拔性質之活動易產生量化與比較壓力,使落選家庭心理上產生失落,與活動欲推廣「表揚家庭價值」之本意背離。建議具體改革如下:
1. 「模範父親選拔」去框架化,參考母親節「美力媽媽」活動,納入多元家庭(如單親家庭、同志家庭、隔代教養)之正向父職經驗。
2. 將「美力媽媽」活動改採非競賽型方式辦理,以「母親故事徵件」進行,不針對母親個人表現排名篩選,減少評比壓力。
3. 鼓勵各界投稿,由市府進行整理,舉行公開展覽與實體分享會,加以出版及進行媒體宣傳,讓多元家庭故事有展示之機會,並使模範父母更具包容性與正向意義。 |
友善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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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12 |
【建請全面改善高雄市轄場館廁所性別比例與衛生問題】
營建署2010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同時使用類型」的建築如學校、車站、電影院等男女廁比例不得低於1:5,「分散使用類型」建築如辦公室、工廠、商場等則為1:3,實施效力溯及既往。
高雄市轄各場館皆有民眾反應廁所相關缺失,尤其高雄流行音樂中心音浪塔一樓無女廁,凸顯建設場館時無納入性別友善思維。除此之外,身障者反應使用不便、亦有民眾反映許多場館之清潔衛生不佳。
建請各局處,全面盤點並檢討所有市轄場館之廁所性別比例,改善無障礙設計與親子友善空間等,並加強衛生管理。 |
友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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